12月1日,前国门江津刑满释放。今早,江津妻子和父母在燕城监狱接他回家。

在2012年的那场反赌扫黑风暴中,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对申思、祁宏、江津、李明(小)做出一审判决,申思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另外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4人均被处罚金50万元,并没收800万非法所得。审判结束后,江津被关进燕城监狱。
4人均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据公诉人称,时任泰达总经理张义峰通过中间人以共800万的贿金将4人买通,要求4人在比赛中放水。
在服刑期间,江津认罪悔过,认真学习,并参加劳动改造,在1年时间内共获4次表扬,并被2次减刑8个月,于2015年12月1日刑满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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